现年51岁的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张某,为给自己的餐厅装修,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构业务的方式,将图书公司的4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决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日前记者获悉,市二中院终审驳回张某上诉,维持原判。
现年51岁的张某,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原总经理,因涉嫌犯贪污罪于今年3月8日被羁押,3月23日被逮捕。
西城法院认定,张某在担任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12年3月与他人合伙出资接手了北京某烤鸭店。他们未经工商变更,自己起名为某餐厅。
为支付餐厅的设计费和装修等费用,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公司业务,于2012年4月和2012年11月间,先后两次将经济图书公司账上资金共计40万元转入其指定账户后占为己有。今年3月8日,张某被查获归案。
今年12月13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贪污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