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吉大队监控分中心视频监控巡逻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12日14时30分,长吉大队视频监控分中心民警刘尧发现一辆车号为吉A9K***的小型汽车,在珲乌高速公路长春方向463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随后驾驶员立即下车并跑到路边大口吃雪,异常举动引起民警注意。视频监控值班民警立即调度正在路面巡逻警力贾明、郑伟达前往事故现场。
巡逻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驾驶人张某(男,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于当日中午12点和朋友在家中喝了3瓶啤酒。由于急于到长春办事,不顾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侥幸驾车赶往长春,不料在途中发生事故,更没有想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监控视线内。
长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某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并处罚款2000元。/宋飞 记者 李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