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2016年10月29日,她使用全峰快递寄送了价值2850元的阿玛尼手表、ysl口红等贵重物品至山西运城。11月2日,经过电话查询得知,快递出现了破损、丢失的情况。随后,张女士要求运城全峰快递将剩下东西寄回青岛,但是在寄回过程中第二次被丢失。全峰快递决定赔付张女士所付运费的5倍,共计75元。12月9日下午,记者致电全峰快递总部了解情况,其工作人员称快递的丢失确实是公司的责任,目前公司的保险部门已经对张女士进行了赔付,但是由于需要走公司流程,所以该款项还没有送至张女士手中。具体的赔付金额为75元,是张女士所付运费的5倍。至于为何张女士11月份反映的情况至今仍未处理,该工作人员解释称是客服部门的失职,但是从接受客户的投诉至事情处理完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
吴律师就张女士遇到的情况进行了建议,“像张女士这种情况,快递公司迟迟不给自己处理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青岛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他们来处理此事。或者是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青岛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