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实施。与此同时,针对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支付宝昨天凌晨发布公告称,对支付业务进行调整,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不过,根据支付宝最新的用户服务协议规定,单日转账100笔的上限仅对个人用户,企业用户则不受此限制。
支付宝在官微发布《关于打击电信诈骗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了调整,要求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微信方面,在11月就发布了公告称,为响应央行规定,自12月1日起,微信支付账户单日转账笔数上线调整为100次。/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