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人社部同意,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好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符合申请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包括,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上报材料,经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联合认定,确定补贴数额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将稳岗补贴发放到位。预计2016年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将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按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稳岗补贴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比例为企业发放。
/ 记者 刘晓宇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