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云南某景区发生一起裸体闹婚事件,两名男子赤身裸体被亲友团绑在树上砸鸡蛋、泼墨水,引发网友热议。近日,针对不文明闹婚行为,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文整治并列详细禁止清单,包括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等。
有网友质疑,政府发文管民俗是否管太宽?
这份由云南大理州文明办发布的《大理州进一步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在县市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闹婚;禁止出现庸俗下流的歌舞表演、搞笑闹剧以及裸露身体、着猥亵性奇装异服、扔鸡蛋、乱扔杂物、践踏草地、污染水源等行为。
对于经现场工作人员劝阻仍坚持不文明闹婚,最后产生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通知》称将由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大理州政府的“发文”,有网友表示赞同,认为大理是对变异的风俗进行制约,是在尽政府责任,有利于提升婚礼文明程度。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有些闹婚行为十分过火,但是否需要政府发文来“整治”仍然有待商榷,当地政府此举有越界的嫌疑。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认为,闹婚确实属于个人权利的范围内,每对新人对于是否闹婚均有自主决定的权利,“但是,个人权利并非没有界限”。韩骁表示,当闹婚这种私人行为超越自由的界限,侵犯了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时,相关法律法规便有出手加以干预的权利。《通知》并无不当。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旭则表示,政府发布类似禁令,属于对公民设定义务,而按照法律,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为公民创设义务,若无相关上位法,则这种行文本身没有法定依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