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讯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昨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我省已接到通知,并将对网络传销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我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多种途径筛查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 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 、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据介绍,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因此,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工商部门将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工商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记者 张雅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