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6月19日凌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白城大队民警在安广服务区查获一起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件。
当日凌晨2时30分许,民警在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返回途中,路过安广服务区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XXXXT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服务区内车速时快时慢,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打开后车内酒气迎面扑来,经民警询问,驾驶员李新(化名)称:“只喝了两瓶啤酒,没酒驾。”民警告诉他喝一罐啤酒就构成酒驾标准了,并让其经酒精呼气式测试两次,其酒精含量分别为68 mg/100mL和73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经民警仔细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新是附近村民,晚上在家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后来临时有急事需上高速,自认为没喝多少,比较清醒,又想到夜间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刚到服务区就被高速民警查获。
随后,白城大队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李家慧/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