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一实施意见提出32条措施,涉及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等八个方面。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制定带薪休假计划。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执法检查督促,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休假权益得到落实。鼓励各地、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干部职工分段休假,倡导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
意见提出,在湖北打造十大新型旅游区,提升旅游区位优势,打造综合旅游品牌。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长江游船产业。实施湖北游船产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我省游船产业。
意见还提出,发展“互联网+旅游”,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湖北旅游卡和区域旅游卡,落实优惠政策。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据《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