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近日,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强化细化措施,落实落细责任,利用3个多月时间,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力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该局从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建立、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行政许可持有、重要工艺流程重点部位岗位、应急预案演练、安全责任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安全设施检验维保等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入手,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展开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加强对电梯、游乐设施和燃气充装、储罐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围绕较重大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彻底检查,彻底整改。
在百日行动中,该局重点对推进“四个阶段”的工作。一是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和行业标准,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等岗位责任基本内容,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纠的闭环管理制度;二是在属地排查整改阶段,各所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复查,对复查出来的隐患一律登记建档,按照“谁排查、谁治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在规定期限内仍没整改到位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三是在迎检阶段,各所进一步查遗补漏“回头看”,形成报告,做好迎接全市交叉互检整治验收工作;四是在总结评估阶段,各所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上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集中力量打好安全隐患歼灭战。
另外,他们还在百日行动中突出了“两个责任”。首先,明确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各所要督促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各车间、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具体责任。对各所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依据《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推动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姜宽裕 记者 张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