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杀童案嫌犯的“疯狂之路”
公检法将建办案共享平台遇不当干预将自动报警
顶岗实习学生报酬不得低于试用工资的80%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3上一篇 2016年4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规定
顶岗实习学生报酬不得低于试用工资的80%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据介绍,这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从而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规定要求,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规定明确,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均予以了明确禁止。

规定指出,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3上一篇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