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内
3上一版  下一版4
 
北京等5省区市试点官员配偶子女不得经商
 
版面导航
 
站内检索
2016年4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等5省区市试点官员配偶子女不得经商

 

1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是: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此前,上海市于2015年5月4日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进行先行试点。《规定》实行一年来,上海市共1802名省部级、局级干部进行申报,免去10名领导干部职务等,其中,3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四省试点/京渝等4省区将试点 官员配偶子女不得经商

昨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是: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会议指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要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要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要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上海先行试点/省部级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

2015年5月4日,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实施。《规定》被解读为上海史上最严的约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行为新规。

上海市委表示,该《规定》是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

上海市委认为,重要干部要重点管理。领导干部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越要严格。从《规定》内容看,对省部级领导干部要求严于正局职领导干部;对正局职领导干部要求严于副局职领导干部;对公权力比较集中的市公检法领导班子成员要求严于其他单位领导干部。

《规定》明确,上海的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经商办企业;“市级领导干部”、“市各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各部门”、“区县党政正职”、“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等重点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其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上海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设置了对领导干部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禁入门槛。

此外,《规定》不仅明确了对经商办企业行为加以禁止,还纳入了“受聘担任私企高级职务、在外企担任高级职务”等情况。

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有“双重”约束

《规定》还指出,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核实;对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情况的领导干部,按每年20%的比例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或其相关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领导干部本人辞职;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此《规定》对于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而言,更是有“双重”规定的约束。除了不得经商办企,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上海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与过去相比较,这些条款都是有益的新探索。”中央党校谢春涛教授认为,过去没有要求一定要申报,这次规定不仅要申

报,而且还要核查,20%的抽查比例相当高,会令不少干部产生敬畏。从处理的条款看,要么放弃、要么辞职,力度很大,甚至比对裸官的处理都要严格。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4年至今,党和政府发布涉及“禁止官员及亲属经商”规定将近20份,无一例外都特别强调禁止领导干部不得以独资、合股、兼职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得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即便是合法经营,也很容易给人留下“瓜田李下”的嫌疑。从更高层面讲,这是一个政治选择的问题,既然选择了担任公职,就必须断掉发财的念想,彻底同各种违纪违法的可能相隔绝。

/全面落实/上海3名干部因子女经商被查

3月6日,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去年,上海公布并实施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按照要求,上海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据了解,该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

据韩正介绍,上海共有1802名省部级、局级干部进行申报,经过甄别,发现其中182名领导干部存在这种情况。经过去年的规范,绝大部分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退出商界,但也免去了10名领导干部职务,10名领导干部调整岗位,1名领导干部辞去职务,也有3名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韩正还表示,现在上海已经将这项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考察的常态管理。每年都有不少于20%的领导干部接受检查。

记者注意到,据上海市纪委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2月6日,经嘉定区委批准,嘉定区纪委对区委委员、区商务委员会原主任唐忠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唐忠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其家属谋取经济利益;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唐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公务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区委决定给予唐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察局报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唐忠行政撤职处分,职级从正处级降为科员。

/相关链接/

约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行为的6条“红线”

1.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

2.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区县党政正职,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市管正职等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3.市高级法院及中级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市检察院及检察分院,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4.国有企业中的市管正职领导人员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市管正职领导人员的子女及其配偶和市管副职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人员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的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5.除第一、二、三项以外的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6.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向组织作专项报告,填写《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并附企业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

为何选择京渝等4省区推开试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分析认为,可以看出,中央选择的试点省份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其中,北京、重庆与上海一样,都是直辖市,在推广上海经验方面,可借鉴性比较强。广东是经济发达省份,改革开放前沿,经商氛围比较浓厚。而位于西部的新疆则是经济欠发达区域。在上述两个省份进行试点,有助于新规推向全国。

此外,总体来看,这些省份的干部也相对较多。(据《法制晚报》)

 
 
  


白城新闻网 http://www.bcxww.com
白城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43号 邮编:137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