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纪委官网转发天津市纪委消息称,天津市委委员、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正局级)因严重违纪案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称,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和天津市委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但张建津阳奉阴违,口头喊遵照执行,背地里我行我素。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把中央精神当成口号,当作幌子,当作与国企无关的东西,说与做两张皮,该吃吃、该喝喝”。
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受审查前,他常常以商务接待为名,频繁出入高档酒楼,组织和接受公款宴请,每餐“燕鲍参翅”等高档菜肴必点,茅台、五粮液、特供保健酒必上,而且一般茅台酒不入口,要喝就喝15年、30年的年份茅台酒。遇到风声紧、查得严时,就事先叮嘱人把茅台酒倒入矿泉水瓶,改头换面后带到饭店,冠冕堂皇地摆上酒桌。张建津有时也顾忌公共场所太扎眼,便会躲到自认为十二分“保险”的医药集团下属单位会议室,请来名厨,采买高级食材,美味佳肴一应俱全。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