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白城市民李女士的儿子在位于文化西路附近的小学上学,每天她都会开车接送儿子上下学。以前在文化西路附近停车是件烦心事,因为没有规范的停车位,许多车子就横七竖八地停在路边,被刮蹭是常有的事。有时遇到高峰期,本来很宽阔的马路却因乱停乱放的车辆而被堵得水泄不通,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但近段时间,李女士却发现在文化西路附近停车方便多了,因为路边设置和施划了停车标志和标线,大家都有序地将车辆停放在标线内,道路交通通畅了许多。
记者在近日的采访中得知,从9月7日开始,白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联合白城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了治理停车秩序并施划停车泊位工作。停车泊位施划好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车辆停放及方向作出的具体规定,要求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标明准许停放的车辆类型、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人行道上施划的停车泊位禁止停放货车、9座以上(不含9座)客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在指定的停放处停放。
记者发现,市区内多条街路两边被施划停车泊位后,众多市民对此举都表示赞同。“施划停车位是件好事儿,有了明确的车位,停车才更方便些。再说车辆整齐地停放,看着也美观呀!”市民张晓军对记者说。
采访中,记者从白城市交警支队洮北大队交警孙玉良那里获知,停车泊位施划完成后,对不按照停车泊位要求停放车辆的市民,交警部门将采取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录入交警违章信息平台,并依照《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强制拖离至指定地点停放。“为了让广大市民都了解如何依法规范停车,从9月1日至9月30日为宣传告知阶段,只警告不处罚,从10月1日开始,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联合执法,依法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孙玉良对记者说。
(记者 李家慧/报道 马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