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白城讯 8月18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记者热线称,她的孩子两年前在白城市区一家私立幼儿园上学期间脸部被划伤,现在还有大约两厘米长的伤口痕迹。幼儿园当时承认有责任,并于今年5月初给张女士写了一张赔偿5000元的欠条,但至今却始终没兑现。
据张女士介绍,2013年12月的一天,孩子幼儿园老师打电话给她,说孩子在玩玩具时把脸划伤了,并且向她道歉,表示自己监管不力。张女士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幼儿园,看到孩子脸上有长约两厘米的划伤,伤口处已经凝血。“当时看着觉得没什么大事,而且幼儿园方面说孩子是在幼儿园里划伤的,到什么时候都承认责任,所以就带孩子回家了。”张女士说。现在快过去两年时间了,孩子脸上的伤痕还在,有大约两厘米长。于是,张女士在今年5月初找到幼儿园园长,要求对方赔偿。
“园长当时不同意赔偿,只同意我们自己去治疗,之后合理报销医疗费。”张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几天的协商,园长给我写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可到现在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没有兑现。”张女士说,她担心如果终身不能消去会对孩子以后的生活有影响。
接到张女士的电话后,记者跟随她来到了这家幼儿园,幼儿园园长杨先生说,两年前发现孩子划伤之后,曾与家长协商,家长当时说没事,因为幼儿园为园内所有的孩子都上了保险,当时建议家长带孩子去医院治疗,然后申请保险理赔,幼儿园不用自己承担费用,可是家长没有同意,认为没事就回去了。现在两年过去了,张女士要给孩子退园,问孩子脸上的伤痕怎么办,但这时候已经不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了,所有赔偿费用都是由幼儿园承担,因为孩子确实是在幼儿园里划伤,所以作为经营者觉得应该负一定责任,当时提出了赔偿1000元的建议,但张女士没有同意。
据杨先生说:“前段时间,张女士来幼儿园闹,当时园里有很多其他孩子的家长在,大吵大闹影响了幼儿园正常教学,迫于无奈,我媳妇写了一张5000元的欠条给她,张女士才离开。”杨先生说,之后双方又在一起协商,杨先生提出可以先带孩子去做美容治疗,消除疤痕,家长可以带着治疗单据来幼儿园进行合理报销,但遭到张女士拒绝,张女士坚持要求赔偿5000元。
杨先生表示,虽然他们一直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对于张女士提出的要求赔偿5000元钱,他无法接受。“实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径,遵从法院判决。”杨先生说。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双方依旧对赔偿问题僵持不下。张女士也表示,会就此事咨询律师后,再想办法解决。
(记者 李家慧/报道)